新北市驚傳幼童從高樓住處樓墜地摔死!金山區江姓男子4日深夜帶3歲孫子返回7樓住處後,獨留孫子在客廳內看手機,自己下樓到車上拿孫子的書包沒多久,江童疑似找不到江男,打開未上鎖的窗戶後,重心不穩墜樓身亡。江童是江家的長孫,江男返回住處,赫見孫子躺在路旁機車格,情緒數度崩潰。
鄰居指出,江童平日跟阿公、阿嬤住,被阿公、阿嬤照顧的得好,體格已比一般同齡幼童還要高壯,遇到人就會打招呼,在社區內人緣很好,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警方調查,4日晚上10時許,新北市金山區一處集合式住宅,6樓許姓住處先聽到樓上江童的哭泣聲,沒多久就聽到住處遮雨棚「砰」的一聲,他連忙打開陽台氣密窗,看到江童往下墜落的身影,過程不到幾秒鐘,他趕緊打電話報案。
江童墜樓後,江童的阿公從停在社區附近的車上拿著物品準備上樓,見有人圍在馬路停車格,上前查看竟是自己的孫子倒臥地上,當場癱軟,掩面痛哭,情緒數度崩潰。
新北市消防隊員趕抵時,江童身體多處骨折,緊急送往台大醫院金山分院急救近1小時仍傷重不治。
警方勘驗江童住處,發現江童墜樓時,陽台上加裝的氣密窗是打開,並未上鎖,氣密窗上的紗窗由下往上拉起。
警方研判,警方計算陽台與江童的身高發現,江童的身高約110公分,比陽台高度高了10幾公分,研判江童當時可能因為找不到阿公,哭著打開窗戶時,把頭探出窗外,一時重心不穩墜樓。
據指出,江童的父親還是名年僅20歲的大學生,江父與江童的生母平日忙於課業,無暇照顧小孩,把小孩托給63歲的江男照料。
江男與江童的阿嬤在金山區開了間小吃店,平日顧店時,2夫妻都會把江童帶在身邊;江童墜樓當晚,江男先開車把江童帶回家,留妻子在店裡整理餐具。
江男哭著說,他下樓到停在路旁的車上拿孫子的書包,孫子在客廳看手機,想不到才下樓幾分鐘,竟會發生這樣的意外。
文尹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薛智友律師表示,社會新聞常見獨留幼童在家的照護者說:「只是下樓丟個垃圾,只是下車買個便當,只是到超商繳個費用...,很快就回來了,應該沒關係吧!」;常言道,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惹上官司事小,幼童權益,甚至生命危害事大。
薛智友提醒,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就是為了保障幼童的身體與生命安全,無論任何理由,讓幼童獨處,都是違法的。
薛律師強調,若不幸進而發生憾事,更有可能觸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之罪責;雖說江童的父母在法律上可以宥恕江男的疏忽,同意檢察官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但心理感情上,恐怕無人能輕易放下,因此奉勸兒童照顧者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