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小媽燙傷3歲男嬰 拖6天送醫枉死竟怪兒體質差
高雄3個月大的男嬰遭熱水燙傷,6天後才送醫,經急救後不治,法醫解剖發現男嬰有餵食不量、重度肺炎等情況,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判男嬰母親江女1年4月、父親楊男10月徒刑。楊判決已經確定,江女上訴後,仍不認罪,將男嬰死因歸咎體質不良,高雄高分院認為江女無悔意,一審量刑妥適,維持原判決。
江女是20歲小媽媽,楊男則為28歲,身亡的男嬰是兩人的第二胎,案發當時家中還有另名1歲半的幼女。白天由江女負責照顧一對兒女,晚上則由下班返家的楊男接手。
2020年7月12日上午10時許,江女在住處勾到熱水壺電線,煮沸的熱水直往地毯上的男嬰身上潑,造成男嬰左耳、左後腦多處燙傷,著急的江女卻未立即將男嬰送醫,反而打電話給楊男求助,楊也未請江女將男嬰送醫,反而要江女等他回家再說。
當晚楊男回家後,兩人擔心若將男嬰送醫,疏於照顧的情況恐引來社會局介入,不僅男嬰可能會被強制安置,連幼女都會被帶走,於是兩人商議後,由楊男外出買燙傷藥膏自理,但事發6天後,男嬰突然失去呼吸心跳,夫妻才將男嬰送醫急救。
法醫解剖發現男嬰左臉頰及左半身多處有二級燒燙傷,且胃部也沒有食物殘留,疑似生前父母親就疏於照顧,餵食不良導致他身體虛弱,且在男嬰死亡前,早已罹患重度肺炎3日以上,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高雄地院判處楊男徒刑10月,江女有期徒刑1年4月,楊因上訴不合法確定,江女則仍否認疏於照顧男嬰,還將男嬰死因歸咎於體質不良,可見她沒有深切檢討,任一審審量刑妥適,維持原判決。可上訴。
聯合新聞網 2023-01-05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