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愛上小王慘遭前男友性侵 看到下體照後崩潰提告...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夢(化名)2020年間移情別戀,同居男友阿昌(化名)得知後心有不甘,多次性侵、持按摩棒蹭下體、恐嚇殺小王,小夢念在過往舊情,原本不願追究,直到看到阿昌傳來一張偷拍下體照,她終於崩潰提告,高等法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阿昌3年刑。
判決指出,小夢與阿昌原本同居在台北萬華一處租屋處,2020年間,小夢突然提出分手,阿昌深受打擊,情緒激動質問「為什麼?」小夢不想騙他,坦言愛上小王,無法再和阿昌復合。
阿昌無法接受,強行脫去小夢衣褲性侵,完全不顧她尖叫「不要這樣」,明確表達拒絕發生性交行為。未料,小昌憑著身材優勢,不只性侵小夢,還掏出按摩棒強蹭她的下體,直到弄累了才罷休,要求在該處過夜。
小夢念在過往舊情,無奈同意,沒想到隔天想來後,阿昌又央求復合,被拒絕後,一時氣憤,竟抄起屋內的水果刀威嚇「是不是那個男生(小王)消失,妳就會再跟我一起?」小夢心生畏懼,擔心遭到不測,極力安撫阿昌、以免受害。過沒多久,阿昌為了攔阻小夢外出,要求再度嘿咻。小夢嚴詞拒絕,豈料又被阿昌脫去衣物性侵。
數天後,小昌見小夢仍不願回心轉意,假藉交付行李箱給她使用為由進入租屋處,接著恫稱「分手後痛苦到去看精神科、服用藥物、想要殺死妳再自殺」,用力緊抱對方,故技重施,除了性侵,再用按摩棒摩擦下體,並在小夢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下體照。
小夢擔心小昌情緒激動、恐對她不利。只好要求阿昌性交時要戴保險套,直到他逞慾完畢睡著,小夢才趕緊用通訊軟體聯繫阿昌的胞兄來救她。
小夢原顧及過往情誼而未立即報警,惟過沒幾天,收到阿昌傳來她的下體偷拍照,頓時崩潰,雖然阿昌立刻收回,但已對小夢造成心理莫大陰影,再加上不堪密集的電話、訊息騷擾,小夢終於決定報案。
高院指出,阿昌只因無法接受小夢要求分手,未能妥適調整自己心態,竟為滿足己身慾念,做出恐嚇、性侵等行為,戕害小夢身心健康及性自主決定權,惟念及阿昌犯後已知正視己非,坦承強制性交犯行,並與小夢和解並獲得諒解,評議後判他三年徒刑,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2-09-10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