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去年以出示BB槍給男國中生小平(化名)觀看為由,帶小平至公園公共廁所內,脅迫小平脫掉衣物欲性侵,好在這時有民眾上廁所,小平聽到外面聲響後,開門衝出廁所間求救,張見事跡敗露,出拳毆打小平,再騎腳踏車離去,經警逮獲張男,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張。
起訴書指出,張男(44歲)去年5月10日下午,騎腳踏車行經台中市北屯區的公車站牌時,發現身穿國中制服的男學生小平經過,張堵住小平去路,以請求小平幫為他顧好腳踏車、與可出示BB槍給小平觀看由,將小平帶至附近公園公共廁所。
張男要求小平進入蹲式馬桶廁所間,將門鎖住關上,脅迫小平脫掉衣物後,強行抱住被害人,欲性侵小平,此時適有民眾進入廁所,小平聽到外面聲響後,開門衝向民眾求救,並將張男推往小便斗,張發覺事跡敗露,出拳毆打小平,再穿上衣物騎腳踏車逃離。
經民眾報警,警方隨後在北屯區循線逮獲張男。張坦承強制性交未遂犯行,但辯稱他沒有以不讓被害人離開逼小平脫衣服,也沒有舔被害人下體,檢察官不採信,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