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台6線與國道1號苗栗交流道匝道路口,11日發生一輛機車與BMW轎車碰撞車禍案件,原本看似單純的交通事故,在員警細心偵辦下,查出酒後駕車、肇事逃逸、冒名頂替、偽造文書、藏匿人犯等犯罪,讓案情水落石出,也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這起車禍發生於11日早上6點7分許,21歲王姓男子駕駛BMW轎車下國1苗栗交流道後,於匝道口匯入台6線時,與56歲鄧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
王男下車關心鄧女傷勢,但因他開車前有飲酒,得知鄧女堅持報警請警方處理後,先請車上乘客將肇事BMW轎車駛離,再趁鄧女不注意,徒步逃離現場。
王男並隨即聯繫友人20歲張姓男子到場會合,於案發20分鐘後,由未飲酒的張男載著王男返回車禍現場,由張男頂替為肇事者,企圖誤導警方偵辦。
到場處理車禍的苗栗分局鶴岡派出所警員葉奇隆,發現張男神情緊張,對肇事經過說明得不清不楚,察覺有異,不動聲色打電話通知派出所員警調閱現場監視器釐清,發現車禍當下,由駕駛座下車的為白衣、淺色褲男子,與王男衣著相同,但張男卻是穿著白衣、深色褲,查出事有蹊蹺。
員警現場處理完畢後,請張男返回派出所製作資料,在派出所出示肇事監視影像,當場戳破他冒名頂替伎倆,王男也才坦承自己才是肇事駕駛。
警訊後,依偽造文書、藏匿人犯將張男移送,王男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42MG/L,也被依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等2項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苗栗警分局呼籲駕駛人千萬不能酒後駕車,若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應儘速撥打110,切勿心存僥倖肇事逃逸,甚至教唆冒名頂替,而讓車禍案件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