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貼水餃專賣店「八方雲集」台北市某店爆職場霸凌事件,張姓店長不滿洪姓員工工作態度,連續半年以「神經病」、「白癡」、「笨蛋」辱罵洪,洪錄音提告,台北地院審理,依12個公然侮辱罪判張各罰金4000元,應執行罰金4萬元。可上訴。
張是八方雲集在台北市某家店的店長,洪是店員。檢方指控,張自2021年11月25日到2022年5月2日連續在店內對陳辱罵有人身攻擊的辭彙,洪以手機蒐錄,對張提出告訴。
判決指出,張罵洪「神經病」、「白癡」、「笨蛋」、「噁心巴拉鬼」、「不曉得你的腦袋瓜到底都裝什麼?裝豆腐還是裝大便?」、「腦袋有洞」、「你看這是哪個白癡放的?不曉得哪個白癡?」,還多次罵洪「小狗在汪汪叫」、「小狗只會叫」。
法院認為,張公然侮辱洪的行為,犯意各別,半年左右辱罵洪一共12次,12次犯罪行為應該分論併罰。
判決書指出,張沒有前科,素行良好,但未能克制情緒,於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地點出言辱罵洪,對洪的人格、名譽權造成侵害,使洪承受心理壓力,洪並提出前往精神科就診的病歷,張應予非難。
判決說,張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賠償洪損失或達成和解,考量張的犯罪動機等,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