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5年內違規酒駕逾3次,雖經監理單位重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鄭男仍拒不繳納罰鍰,全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彰化分署將鄭男名下土地與建物查封並貼封條,終使鄭男感受到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公權力的決心,全額繳清罰鍰。
彰化分署指出,57歲鄭姓男子有多次不能安全駕駛的刑案前科紀錄,又在田中鎮酒駕騎車遭警方舉發,由於鄭男已是5年內違規酒駕3次以上,經彰化監理站重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鄭男拒不繳納罰鍰,案經彰化監理站於前年1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
彰化分署調查發現鄭男名下有土地及建物各一筆,其中房地為鄭男的住家,先將其名下的房地辦理查封登記,限制鄭男移轉處分以避免脫產,並派員會同地政人員至建物現場張貼封條進行指界、測量程序,當時鄭男因酒駕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正在監獄服刑中。鄭男曾透過家人向彰化分署傳達願意每月繳納5000元,但鄭男出監後,並未按月繳納。
彰化分署指出,鄭男多次酒後騎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除多次入監服刑外,還曾假釋出獄後又酒駕,遭撤銷假釋。彰化分署為遏止鄭男反覆酒駕的惡行,督促鄭男正視酒駕應負的法律責任,並應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除持續進行不動產拍賣相關調查及鑑價程序,展現強力執法的決心外,也藉由鄭男的家人勸諭勿再酒後騎車,並應對自己酒駕違規行為負責儘速繳清罰鍰,以免住家遭強制執行拍賣,因小失大,得不償失。終使鄭男感受到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公權力的決心與家人親情的關心,於去年11月間全額繳清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