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42歲陳姓男子不堪照顧中風失能母親的辛苦,去年2月19日凌晨萌生殺意,用枕頭悶死對方後,飲酒撞牆試圖自戕,但被員警制止;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行為應予非難,但審酌案情與一般逆子弒親有別,依法予以減刑,最後判他8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與65歲母親相依為命多年,感情融洽,2人原本相互扶持,彼此照顧生活所需,但去年11月陳母中風跌倒,有嚴重脊椎側彎、大腦動脈血栓、身體右側偏癱等後遺症,生活重擔全都落到陳男身上。
陳男因母親傷後情緒不穩煩心,又無法接受相互扶持的生活模式驟變,曾提議輕生共赴黃泉,雖然母親未正面回應,但他仍再去年2月19日下手;案發當天凌晨4、5時,他趁母親熟睡,用枕頭摀住其口鼻,再趴在枕頭上睡覺,直至6時醒來見母親窒息,即開始飲酒撞牆,上午9時許才傳訊告訴其他家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