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阿公用兩個孫子的名義幫老伴買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但兒子媳婦鬧分居,孫子也被媳婦帶走,阿公擔心已繳200萬元的保費變成一場空,於是讓兒子去更改要保人,結果兒子未經老婆同意就找理專變更,被高雄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徒刑3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和張女婚後生下2子,2017年7月間,吳男的父親用兩個孫子名義,替老伴買了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保費雖然是阿公出錢,但要保人是兩個小孫子,受益人是阿嬤。
隔年10月,吳、張兩人感情生變,張女帶著兩個小孩離家後,阿公擔心已繳200萬元的保費變成一場空,於是叫兒子去找媳婦,把要保人名字改回來,結果吳男沒有經過妻子和兩個小孩同意,就找保險理專把要保人改成自己名字。
張女收到保險公司傳來的簡訊,才知道自己和兩個小孩被「除名」,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更改要保人,但他拿出與張女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是得到對方的授權才去更改,且兩個小孩都未滿20歲,保費也不是他們付的,不認為有影響到他們的權益。
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認為張女是在表達雙方應相互尊重,並及為2個小孩利益著想的態度處理相關保險事宜,沒有同意讓吳男去改保單,但考量吳男和小孩間的親子關係,加上他也沒有任何前科,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徒刑3月,緩刑2年,須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