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黃姓女子去年8月急於歸還地下錢莊債務,但因本身已負債累累,擔心借款遭拒,便向李姓同事佯稱父親需動手術,陸續借得6萬元。還款時卻稱為了還債遇詐,反賠8萬元。李男要求黃女拿出報案紀錄,黃女竟上網抓圖修改,卻改得漏洞百出露餡。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黃女觸犯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檢警調查,黃、李二人原為同事,黃女去年8月23日晚間為了歸還積欠地下錢莊的款項,向李男佯稱父親心臟不適需要手術,但自己臨時拿不到提款卡,便向李男商借3萬;隔天又以父親病重,額外再向李男商借3萬元,一共得手6萬元。
黃女原向李男約定同年月25日凌晨就會還款,卻無法歸還欠款,且一再推託,引起李男懷疑。黃女又謊稱自己為了還款,上網借貸,沒想到被騙了8萬元購買點數。李男雖不太相信,仍請黃女出示警察局開立的報案單據。
黃女為求取信於李男,竟上網抓取某縣市警察機關內容空白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文件圖檔,利用修圖軟體將內容改為基隆警察局第三分局信六派出所(正確應為基隆「市」第「二」信六「路」派出所),並偽填相關資料,取信李男反而露餡。
法官認為,黃女為了借款謊稱自己父親罹病博取同情,還冒用警察機關名義,製作內容不實的受理案件證明單,企圖隱瞞其無力還款真正原因,也讓警察機關公信力蒙受損害;但考量黃女犯後坦承犯行,且積極籌款歸還騙取的6萬元,偽造的文書上也未偽造警察機關戳章及受理、審核之警察員職名章等印文,所造成危害尚可掌控,故詐欺取財部分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另偽造文書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