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女2020年收到丈夫周男作為被告的刑事不起訴處分書,發現丈夫竟在外有小三,遂將錄音器放在丈夫轎車上,果然錄下外遇證據,向法院提告民事求償,未料周男收到民事訴狀才知被偷錄音,怒向葉女提告妨害秘密,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起訴葉女。
檢方調查,葉女與周男在2018年結婚,2020年5月,葉女在家收到周男作為被告的刑事不起訴處分書類,看內容竟發現檢方寫著黃女為周男女友,她警覺周男可能外遇,將錄音器偷偷放在周男汽車的右前座下方,果然錄下周男與小三黃女的曖昧對話,氣得具狀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
未料周男接到民事起訴狀,發現被葉女偷錄音,也向葉女反告刑事妨害秘密罪,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葉女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配偶權,才錄下周男和小三的對話,但也不能以此當作偷錄兩人「非公開談話」的理由,依妨害秘密罪起訴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