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阿勇」(化名)偷吃許姓小三,趁太太不在家,把許女帶回家嘿咻。元配發現2人把電梯間當成前戲場所,擁抱、熱吻,LINE裡有親密對話,提告許女求償30萬精神損害賠償。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處許女要賠償10萬元。
判決指出,簡姓婦人與阿勇婚後育有一對兒女;簡婦覺得先生去年初開始對她日益冷淡,懷疑先生出軌。
去年3、4月間,簡婦發現先生LINE中與許姓女子親密對話;接著又發現先生瞞著她帶許女回家嘿咻,電梯間監視器拍到2人親密擁抱、親吻畫面。
簡婦向社區管委會調得電梯監視器畫面,以及阿勇與許女LINE對話截圖,提告向許女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認為,許女明知阿勇已婚,還與他親吻、擁抱,甚而發生性行為,破壞簡婦家庭,損害簡婦的配偶權,造成簡婦精神上極大痛苦,認為簡婦向許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有理,但審酌許女收入狀況後,判處許女要賠償簡婦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