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何姓男子去年在家門遭槍手黃泳群行刑式射殺,黃潛逃廈門遭遣返;檢警查出,天道盟華山會分子許杜群懷疑何洩漏毒品情資導致該會損失慘重,花六百萬元代價透過至尊盟會長張景欽,找小弟陳憲民兒時玩伴黃泳群行凶。台北地檢署昨依殺人罪起訴黃、張、陳三人,建請法官對張景欽處以極刑。許杜群逃亡海外發布通緝。
檢警調查,張景欽曾是華山會成員,回高雄另成立至尊盟尊合會,平日放款維生;陳憲民是張的小弟,與黃泳群是兒時玩伴。許杜群幕後主使,案發前出國以衛星電話遙控指揮,由張在國內掌控犯案過程與安排逃亡路線。
死者因具製毒化學知識,生前與華山會有製毒技術研究互動,被懷疑擔任「線民」洩漏毒品重要資訊,華山會受到重大損失,許杜群決定報復,找張景欽物色槍手;陳知道黃有賭債壓力,介紹給張景欽,雙方談妥由黃狙殺何。
張景欽向黃保證,槍擊後可分得四百萬元,會協助逃亡,安家費由陳交給黃家屬;許杜群還遙控指導黃要準備三套衣物,製造兩個斷點,犯案後手槍放在小手提袋鞋孔內。黃作案前向大嫂表示「做一件大事」,要她事後跟陳拿兩百萬安家費。
去年十一月廿二日上午,黃泳群抵達何男新店住處附近,用手機拍照給許杜群確認身分,何載小孩上學返家後,黃上前高喊,「小何,這筆錢該怎麼處理」,旋即朝何男頭頸胸連開四槍。
起訴指出,黃泳群沉迷賭博,積欠卅萬元賭債,想藉殺人得手百萬,雖落網後坦承犯行,但造成被害人家屬無法抹滅的痛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
三人昨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黃泳群認罪,張景欽和陳憲民則否認殺人,三人都求交保;法官認為許杜群仍在逃,三人犯殺人、槍砲、偽造文書等罪,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裁定即日起全部羈押三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