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控在前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的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檢方依妨害祕密罪起訴林與律師劉宗欣、二名徵信社業者。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共同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林、劉拘役15日,徵信業者李榮全拘役20日,皆得易科罰金定讞。
林知延、吳欣盈2011年4月結婚,但結婚不久,雙方就生摩擦,林知延對婚姻不安,2013年諮詢法律顧問劉宗欣律師意見,劉建議先委託徵信業者跟監,掌握她的行蹤再打算。徵信業者將GPS裝在她平日使用的車輛後保險桿內,紀錄車輛位置、移動方向及行蹤。李姓司機後來發現遭不明車輛跟監後,起疑,檢查發現GPS,報警處理。
台北地院認為林取得老婆的行程資訊,屬公開性質,判4人無罪;高等法院前審改依妨害秘密罪判林、劉拘役20日,兩名徵信業者各30、50日,皆得易科罰金。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開庭時,律師林春榮主張警方對案件的分析資料沒有證據能力,且GPS軌跡資料沒有列印人員簽名,與文書要件不符。劉宗欣表示,這軌跡資料是警察在電腦列印,非扣案證物。徵信業者李榮全的律師陳威駿表示,GPS軌跡資料是警察到林姓女被告家中搜索時,向林女要帳號密碼,將資料下載在警方的隨身碟,再帶回警局列印,認為這是「警察事後生產的資料」。
林懷疑妻子出軌,訴請離婚。林稱2013年8月間發現吳欣盈曾在7月5日與全球青年領袖論壇的友人聚會中,與一男子拍攝親密照片,妻子承認兩人曾共赴柬埔寨、英國、義大利等國旅行,也曾在波士頓、緬甸會面。吳欣盈則反駁,兩人的合照是多名友人玩笑、起鬨下拍攝,她當時正為人工受孕調養身心,絕沒有外遇。
高院民事庭認為,吳欣盈在歐洲與男子拍攝臉頰碰觸、彼此親吻的照片,也自陳對對方有好感,已超越一般男女交誼範圍,難怪林會強烈懷疑兩人關係,去年1月9日准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