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小美」懷疑丈夫外遇離家出走,返家後幼子告訴她「老爸帶我去阿姨家住」,她請求損害賠償,丈夫「阿山」及「小珊」否認犯行,但卻有「阿山」裸上半身抱「小珊」的截圖照片,「小珊」也自承「我也有錯所以我選擇大家平息斷乾淨」,法官判兩人連帶賠償20萬元。
「小美」提告稱,她與「阿山」結婚5年,育有1子,未料他去年認識「小珊」後,其2人即常在一起,「阿山」更常藉故不回家,無視家庭倫理。
去年4月間,「小美」得知2人姦情,乃與「阿山」爭吵,他竟於去年5月5日毆打她,更於去年10月6日限制她行動及對她施暴,「小美」為保護自己,乃於同年10月6日報警依家暴事件處理,此有法院所核發保護令可證。
「阿山」自去年10月31日起,即帶著幼子,前去「小珊」住處同居半個月,此事經幼子告訴媽媽「小美」,除此之外,另有「小美」與「小珊」間之對話及「小珊」所公布在網站上其與「阿山」的親密對話截圖及照片,經「小美」請求損害賠償。
「阿山」否認犯行,辯稱他與「小珊」只是好朋友關係,當初係因「小美」離家出走,他為照顧小孩,才會至「小珊」住處居住。「小珊」辯稱她所住居之房屋為一房一廳,內有一張單人床及一張雙人床,「阿山」是帶小孩過來給她帶,她幫「阿山」帶小孩及照顧生活起居,否認有不當行為。
法官查出,依截圖照片所示,「阿山」裸露上半身環抱「小珊」共躺於床上外,另「小珊」有以:「老公對不起……忙完趕快回家,我永遠愛你」等文字附加於二人其他照片上;且「小珊」自承「我也有錯所以我選擇大家平息斷乾淨」、「我真的也欠你一句對不起」等語。
法官雖無法判定被告二人同居一處期間內確有發生性關係之通姦及相姦行為,惟2人共居同室,且有逾矩之裸身擁抱情事,足認2人間交往行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所應有之分際,而屬對自身及他人婚姻之不誠實行為,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因此法官判2人連帶賠償「小美」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