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批愛吃「銀行界劉德華」香腸 小三靠這點讓元配賠15萬
林姓外商銀行副總裁偷腥,許姓妻子用他的電腦替小孩買口罩,赫見以女生名字命名的資料夾,其中林姓分行女經理拍了40支性愛片;許女提告求償,一審判林、林女分別賠100萬、30萬元。林女不甘許女到辦公室質問,譏她「便當都有一根香腸」、向媒體爆料她的淫聲浪語,也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女侵害隱私與名譽,得賠15萬元。
林姓男子有「銀行界劉德華」稱號,2016年和許姓英文家教結婚,育有1子,2022年4月離婚。林姓分行女經理聲稱與林在他結婚前就交往,後來才知道他結婚,因工作得常見面,感情上難以斷開連結,與林有失當行止。
許姓女子表示,前夫的資料夾存放許多與林女的鹹濕對話,像是「我要X爆你的子宮」「妳等一下記得要吃止吐藥喔」「準備口腔脫臼」,甚至還埋怨「陰毛很長該剪了」,林女則說「等你來」。
2020年5月19日,許女在曾姓女友人的陪伴下,到林女公司洽談室談判,林女指控對方以高分貝音量斥她「你們一起去報名EMBA念書,念到床上去」「妳是用鮑鮑換包包嗎?上位嗎?」「香腸好好吃吧? 每一餐便當都有一根香腸」,還把她的個資提供給媒體,侵害她的名譽權與隱私權。林女稱因此事件而被迫離職,因此向許女、曾女求償161萬元。
許女、曾女抗辯當天洽談室的門是關閉的,她們沒有要侵害林女的隱私或名譽;因媒體連繫她才接受採訪,僅提供林女的姓氏、工作、就讀EMBA等資訊,與低頭、戴口罩的側面照,一般人無從識別身分。
高院民事庭認為,如果許女、曾女真有意侵害林女名譽,何必進到洽談室談話?只需要在銀行大廳或走出洽談室大聲指責即可,林女主張兩人共同侵害她名譽權與隱私權無據。而林女主張「被迫離職」,但提出的證據只有主管要她開會,不准許請求賠償薪資損害。
事件起因是林女破壞許女的婚姻,許女要求她道歉,林女矢口否認而讓許女氣憤不已,許女向媒體爆料,高院認為這部分侵害林女隱私與名譽,判林女應該賠償15萬元,雙方都不能再上訴。
而許女因配偶權遭侵害而向林姓前夫、林女求償的訴訟,目前仍在高院審理。
聯合新聞網2023-01-19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