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軍人為領單親補助 與丈夫假離婚被法官抓包告發
台中市張姓女子是職業軍人,為了領取單位的單親補助,與陳姓丈夫協議假離婚,張還要求丈夫在離婚協議書,簽署公公的名字與刻印,台中地院審理離婚事件時,陳父證稱對二人離婚不知情,也沒同意擔任證人,法官向檢方告發後偵辦,因陳承認涉案獲緩起訴,張女則不認罪遭起訴。
起訴指出,台中地院在今年間審理張姓女軍人(32歲)與陳姓男子離婚案件時,傳喚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的陳男父親,陳男父親證稱,該紙離婚協議書上的簽名、印章都非他本人所為,也沒有同意當兒子與媳婦離婚的證人。
法官察覺有異後,向台中地檢署告發偵辦,檢方調查期間,陳男坦承,因張姓妻子提議,服務單位可申請單親補助,希望二人以假離婚方式,領取補助。
陳就在去年4月6日前往刻印店,刻下陳父的印章,另外使用該印章在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偽造陳父的簽名、蓋印,張女與陳在完成偽造離婚協議書後,即前往北屯戶政所辦理離婚。
檢方偵查時,張女否認涉案,辯稱協議書上的簽名、蓋印都是丈夫所為,簽立離婚協議時,公公不在場,但否認有偽造文書犯意,堅稱公公有同意當證人,只是沒有在場,才會由丈夫簽名、蓋印,不過沒有舉證以實其說。
檢方認定,張女與丈夫共謀,偽造陳男父親的簽名、印章,辦理離婚,使無實質審查權的戶政所人員,將離婚協議的不實事項,登載在戶籍資料內,涉偽造文書罪,今偵結起訴。
聯合新聞網2022-08-15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