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對夫妻結婚40年,妻子因懷疑老公外遇找徵信社跟蹤,不料不只抓到小三,還逮到小四,老公為了維持婚姻,當場簽下和解書,承諾不再與小三或小四見面,也賠償640萬元給她,不料又被妻子抓包外遇,妻子忍無可忍下怒提離婚,桃園地院判離婚獲准。
根據判決書指出,桃園1對夫妻,結婚40年育有2子,妻子發現老公與小三張女往來密切,2人時常一起出遊,到汽車旅館過夜等,老公為了得到妻子諒解,便和小三及妻子到警局簽和解書,事後妻子發現老公偷密會「小四」,又要求老公和小四簽署和解書,但老公仍不知悔改,再度多次與小三見面開房,小四見面等,更揚言自己是中邪才外遇,妻子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
老公辯稱,當時約小三爬山,對方因為身體不舒服才會去旅館,不料妻子卻找徵信社和警察衝進旅館房內,他沒看清楚和解書上的內容便簽名,事後他被妻子趕出房間,從那天起2人就分房睡,除了叫他三餐自理外,還要求他過戶祖產;老公表示,從婚外情發生至今,他為了取得對方原諒,已經匯款640萬元給妻子,且祖產過戶讓妻子每個月多11萬的房租收入,他現在已經回歸家庭,若對方還要求離婚實在不合理,顯有奪取他財產之嫌疑。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老公在婚姻持續期間,和小三及小四有不正當往來,破壞家庭幸福之美滿,且答應妻子不再有婚外情行為,仍持續與小三小四見面,用中邪等各種理由誆騙妻子,可見無悔過之心,還狡辯對方意圖謀害他的財產,導致夫妻兩人關係降到冰點,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