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已婚吳姓水果商三天兩頭往外跑,引來趙姓妻子的懷疑,妻子調出車上ETC明細,發現丈夫經常開車到苗栗的小三愛巢,進而找徵信社蒐證,拍到二人親暱照片,新竹地院判小三需賠償50萬元給人妻。
吳男婚後和妻子育有子女,去年4月吳男突然向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妻子才驚覺丈夫行蹤有異,於是調出ETC的通行明細,發現先生從2017年起經常開車到苗栗,事後她又請徵信社調查,心碎發現丈夫和一名徐姓小秘書婚外情,兩人不但一起到嘉義遊玩,還連續3天共遊苗栗永和山水庫,旅遊足跡還到過鹿港和新竹縣尖石鄉過夜,確定丈夫外遇事實,於是向徐女求償100萬元。
不過徐女則表示,雖然和吳男出遊,但兩人都沒有同房,和吳男也只是在永和山水庫「巧遇」,並沒有不正當的男女交往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