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許姓男子2年前受聘擔任平鎮某社區總幹事,沒想到竟監守自盜,不但把社區高達400萬的定期存款解約提領一空,1年多來代收的管理費、攤販租金、裝潢保證金等也都占為己有,直到去年9月不告而別,住戶清查驚見已被掏空近660萬元,報警提告,許男坦承不諱,被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
平鎮一處社區委託華強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管理,業者2016年6月15日起指派許姓男子擔任社區總幹事,幫忙執行社區管委會決議事項和代收社區管理費等,沒想到竟監守自盜,假借各種名義向3名管委會成員取得私章,再到聯邦、台銀等銀行辦理社區的定存解約,連本帶利把401萬9857元全據為己有。
食髓知味的許男又把1年多來幫忙代收的管理費、磁扣費、鹽酥雞攤販租金、社區張貼廣告費、住戶裝潢保證金、贊助費等共185萬1752元全都收到自己口袋、沒有幫忙存進帳戶,更把社區活存72萬3500元提領一空,隨即在去年9月8日上完班後不告而別,物業管理公司和社區管委會聯絡不到人,清查才發現社區財產早已被掏空,憤而報警提告。
許男被逮後坦承不諱,供稱錢已花費殆盡,管委會的主委、監委和財委都證稱,因為自己還有工作,都委由許男辦理,許男則以要跟住戶追討積欠的管理費、辦理假扣押或有急需等狀況,要求交付印章,沒想到會被亂用,喊冤說完全不知道許男竟把定存解除,桃檢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